释义 |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者单位;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一、恶势力保护伞的认定标准 恶势力保护伞在刑法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2)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包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而纵容。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二、洗钱罪构成要件有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是复杂客体。(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3)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4)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