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铁路职工事假规定: 1.3天及以内事假由车站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2.3天以上10天以内的事假由车间在人员可以安排的情况下批准。 3.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事假车站在安排好人员后,报段劳动人事科审批。 4.20天以上的事假由段劳动人事科汇报段长同意并安排好人员后审批。 5.一年内累计或连续超过60天的事假一律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