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逆向行驶扣分罚款标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包括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违规超车或变更车道、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以及不按规定停车等行为,违反者将被扣12分、处200元罚款,并可能被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12分,处2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4)不按规定停车的。 拓展延伸 逆向行驶违法处罚细则 逆向行驶违法处罚细则是指针对逆向行驶行为所制定的法律规定,以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逆向行驶将面临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具体情况,违法者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根据地区和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逆向行驶将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违法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我们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逆向行驶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逆向行驶,共建安全畅通的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逆向行驶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为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我们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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