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的理赔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常见情况包括投保虚假情况、行车违规、事故后逃逸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对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不实陈述或者隐瞒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持现场,尽可能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扩大和减轻事故后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逃逸。 3.《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有权要求其归还已经支付的保险金。 综上所述,交通保险可以拒绝理赔的情况包括投保虚假、行车违规、事故后逃逸、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行车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遇事故应当与对方协商处理,不得逃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不予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