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步骤 |
释义 | 到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同时需要准备落户申请书。带齐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派出所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拿到后即可完成落户。办理需要携带的资料:户籍证明、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2张1寸照片。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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