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雇主乘客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法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这里所规定的主体包括任何人,如机动车驾驶人的雇主、乘客、上级领导、托运人等。这里所规定的“强迫”,是指违背机动车驾驶人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的情形;“指使”,是指指挥、唆使、命令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的情形;“纵容”,是指行为人明知机动车驾驶人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依法制止,反而给予放纵、宽容,或者听之任之其继续进行违法驾驶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需要注意的是,雇主、乘客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法驾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规定,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这一规定,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后果,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该违法行为的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乘车人等,如机动车驾驶人的雇主、上级领导、乘客、托运人等。二是,必须具有强迫他人进行违法行为。“强迫”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以及其他强迫手段,强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三是,存在违规驾驶行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是指各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其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超载行驶、超限行驶、超速行驶、酒后开车、不按规则避让等。四是,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了交通事故”指车辆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应当注意,违法行为人的强迫行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规驾驶行为、造成交通事故后果三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强迫”行为,但机动车驾驶人并没有服从,或者尽管机动车驾驶人在行为人的强迫下违规驾驶机动车,但并未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本项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五是,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规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如果上述强迫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则应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处罚。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处罚款的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谓“可以”,是指不一定必须并处拘留,处罚机关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并处拘留,以及在十五日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拘留的具体期限。 校车驾驶人需要什么驾驶证 驾驶校车需要取得校车驾驶证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第七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无证驾驶醉驾法律后果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无证驾驶逃逸的后果是什么 1.《交通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述规定泛指各类交通事故,只要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及时更换驾驶证的后果是什么 1、如果驾驶证过期逾三年或以上,原来的驾驶证就将被注销,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学习考驾照了。2、驾驶证一旦过期,就属于无证驾驶了。如果被交警查到,将面临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3、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就很有可能会因此而不接受理赔了。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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