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签署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只需一方签字,无需双方都写,简化流程,避免繁琐。协议书是双方的事情,商量着写就好,无需罗嗦。好聚好散,避免僵持。男女双方都写或只有一方写,都可有效。 法律分析 没有必要,男女双方都要写,只要有一方写了就可以了,如果你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这样就行了,两个人写是太繁琐了,没有必要,婚协议书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商量着写就可以了,没有那么罗嗦,既是协议就好聚好散,没有必要闹得很僵,也没有必要,男女双方都写协议书,只要签字就可以了,或者是男方写,或者是女方写,都是可以的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书签署程序及要求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程序及要求是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签署,以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签署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双方需明确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其次,双方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在签字处注明日期。最后,签署后的协议书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或备案。此外,签署离婚协议书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确保签署程序及要求的合规性,可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程序及要求是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男女双方共同签署,并明确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签署时请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证或备案。只要签字并注明日期,即可达成有效离婚协议。保持协商和平,遵循法定程序,有助于实现好聚好散,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