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户籍居民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就近办理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而且全市103处公安部门身份证拍照点、66处社会照相馆、7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可拍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