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违法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员工违法的企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违法的,则公司有责任;公司需要承担员工违法行为带来的民事侵权责任,至于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除非构成单位犯罪或者单位也构成违法的,才需要公司承担责任。 员工违法企业有没有连带责任 员工违法的企业不一定有责任。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违法的,则公司有责任,公司需要承担员工违法行为带来的民事侵权责任,至于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由员工自己承担,除非构成单位犯罪或者单位也构成违法的,才需要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登记违法的,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合伙企业登记的承担以下的责任:1、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风险提示: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是否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股东是否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不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员工自杀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职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此,员工自杀不属于工伤范围,企业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风险提示: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职工为工伤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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