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于生育保险具体的费用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而作为职工其实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的。当然要是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属于个体户或者自由业者,那么是不允许参加生育保险。而在符合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目前在我国,不管是女职工还是男职工都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前提都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超过6个月的,欠缴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该单位支付。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第十五条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妊娠及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流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