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抵销可以附条件吗 |
释义 | 法定抵销不可以附条件。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一、合同中要怎样约定合同效力 (一)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除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附条件的以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则附随义务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三、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1、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合同到期的第二天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那从该合同到期的第二天起算;3、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时起算;4、附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到达时起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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