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有什么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是: 1、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如何上信访局需要哪些材料 准备好书面信访和口头信访,去当地信访部门咨询。 信访范围包括: 1、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 2、检举、揭发、控告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3、对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4、对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环保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及失职行为进行监督; 5、对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三、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区别 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如下: 1、赔偿范围不同。国家赔偿的范围比行政赔偿的范围大,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2、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不同。国家赔偿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行政赔偿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决定。 一、行政赔偿的作用: 1、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确认了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如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有关行政赔偿制度的规定,要求有关行政机关进行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在十四提出要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整主要靠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对于政府大量的经济管理行为中发生的对各种经济实体的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赔偿制度来调整,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法律保障,侵害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被侵害的利益得不到救济,建立公正、平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总而言之,国家赔偿包含行政赔偿,其的作用都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其区别主要在于赔偿方的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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