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但此协议需要经过仲裁庭核准才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规则中也通常明确了当事人自行调解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仲裁双方和仲裁员可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但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庭批准后生效。 3.《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第31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或组成后自行和解的,应将和解协议提交仲裁庭确认,经仲裁庭确认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4.《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28条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以请仲裁法庭批准该协议,该协议经仲裁法庭批准即具有和裁裁决一样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