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补充或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情况,保证其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查期限。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清楚的,应当发出补充材料通知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补充材料、出说明所需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期限。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