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
释义 |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 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2、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二、公益岗和劳务派遣区别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账户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用中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由市劳务派遣公司在从业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劳务派遣,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 三、小微企业法人个人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准确的说,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比如:1、对本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如超过个税起征点,则需要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支付给自然人的款项,如涉及个税的,也有代扣代缴和,股东分红、劳务报酬等等情况。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般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申报缴纳,也可以到办税大厅手工填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申报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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