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失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
释义 | 遗嘱失效的情形主要为: 1、遗嘱人再此之后又立了新遗嘱; 2、遗嘱被撤销; 3、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处分的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 5、遗嘱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遗嘱内容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导致遗嘱失效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二、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三、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四、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等等。 哪些情形下的要约失效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要约人撤销要约;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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