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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什么资料
释义
    去劳动局讨工资需要带以下资料: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
    4、“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6、“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未订立劳动关系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
    未订立合同时,劳动关系确认的办法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公司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没签合同,公司拒绝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一般需要以下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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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5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