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生活多少年可以分共同财产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复员费等。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以下内容: 1. 工资、奖金,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等收入; 2.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继承遗产所得指财产权利的取得,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 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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