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提供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或 租赁合同 复印件。 2、新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租金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3、企业未变更地址的 营业执照 正本、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名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 经营范围 由 公司章程 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