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如何申请济南户口吗 |
释义 | (一)申请人落户地所属公安分局申请 (二)提交想关的办理资料 (三)公安分局受理 (四)市公安局审批 (五)给予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条件: 1、购房落户 2、引进人才落户 3、投资纳税落户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4、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5、市外人员亲属投靠落户 6、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 (1)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本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本市生源毕业分配回济工作或未分配需回原户口迁出地或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本科、大专、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2)经毕业生主管部门正式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外地生源大专、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家庭住址发生变动,且父母已迁入我市落户,现申请落户地系父母户口所在地。 (3)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正式派遣已办理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聘用的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聘用期满5年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上述毕业生是指外地生源及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派遣到市内六区就业。 7、军队转业、复员士官、退伍义务兵安置落户 (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回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2)由安置部门接收,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一、一个人可以拥有几个户口? 一个人只能拥有一个户口。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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