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规费中的民工工伤保险费? |
释义 | 农民工工伤保险包含在“工程一切险”中,不在规费的范围内。在建设部的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文件中规定: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必须联名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单位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责任保险。根据建设部文件:建标[1993]894号中指出工程险保险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直接工程费范畴,可纳入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成本。 民工工伤保险费 怎么算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怎么入账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乘以60%乘以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除以30天)乘以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乘以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投标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怎么填写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适用社会保险机构按行业风险、事故率等因素核定的费率缴纳,农民工工人不缴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广联达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怎么输入 一、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二、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程参加工伤保险费怎么算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不是由企业决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建筑工程的行业分类为第五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可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该内容由 孙仲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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