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程序包括两个步骤: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指定人不同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决。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分析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程序分为两个步骤。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指定人不同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决。 根据《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监护权在什么情况下变更 1、因委托监护而发生。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关于受托人为委托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受托人得履行的监护职责决定于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 2、因约定监护而发生。约定监护是法定监护人之间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约定监护不同于委托监护,因为委托监护是监护人与非监护人之间确定非监护人代行监护职责的协议,而在约定监护中,依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所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监护人责任,其就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在委托监护中,尽管委托人可以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受托人,但即使在此情况下,受托人也不是监护人。也就是说,监护人不能依照委托监护的协议将监护人的资格转让给他人,他人也不能通过委托监护的协议来取得监护资格。因此,在委托监护中即使监护职责全部由受托人行使,监护人的监护资格也不丧失。 综合上面所说的,精神病人就是属于无民事能力的人,对于此人必须要有监护人的存在才能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因而在变更之前就必须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由法院来作出谁来履行这个监护的权利,只要一旦被人指定为监护人那么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 结语 监护权变更程序包括两个步骤:申请人提出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对监护权有争议,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指定人不同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会作出裁决。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章 社 会 优 待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对老年人就医予以优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开展巡回医疗、护理、康复、免费体检等服务。 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将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常见病预防等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保健、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针对老年病的专科或者门诊。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服务和疾病防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 生 育 保 险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