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后在用人单位的原福利待遇理论上不应该受到影响,《工伤保险条例》明确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作遭受到的意外伤害事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应该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公司停发相关的福利待遇,就是违法的。 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一、几个月得职业病企业赔偿吗 劳动者只工作了几个月,但在单位形成职业病,且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请求职业病赔偿,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而企业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赔偿。因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的,都算工伤。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人受伤老板怎么赔偿损失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