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行为人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者轻伤结果的故意,也没有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而使用暴力的故意,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者暂时性肉体痛苦的,不以犯罪论处。 2、如果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1)客体: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非法伤害他人的身体。 (3)主体:一般主体(重伤的主体为年满14周岁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 一、故意伤害罪伤情标准 伤情标准分为: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讯逼供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本罪的行为人是以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为目的,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是以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这是两者最本质的区别。 2、犯罪条件不同。本罪是行为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实施的,而伤害罪一般不是在特定条件下实施的。 3、侵害的对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不仅限于犯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定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负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审讯职责或协助进行审讯的司法工作人员;而伤害罪的主体没有任何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