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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家不肯退货违反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所要购买产品相关信息的自由与权利。二、对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三、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自行与商家进行协商,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能够依照国家限定、当事人商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无国家限定和当事人商定的,消费者能够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要求的,消费者能够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要求的,能够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限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受运输等必要花费。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借口,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量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买下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借口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送还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送还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受;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商定的,按照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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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