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可以聘用年满60岁人吗? |
释义 | 聘用六十岁以上的人员并不违法,但用人单位与其形成劳动关系,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纷争的,当事人能够商量解决,商量无效的,一方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纷争。 一、超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吗 超龄人员辞退不需要支付补偿。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二、女性社保退休的年龄是多少岁 女性社保退休年龄是50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退休。 具体如下: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调整范围。 三、哺乳期换岗是否合法 公司主动与员工商量,并得到同意就不违法。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与之适应的工作,但不降低其工资待遇或增加劳动强度。如果本人不同意调整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原订劳动合同的岗位,不得调整,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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