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档立卡户搬迁的补偿是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第一条规定:为提高贫困户识别的准确度和可操作性,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规模逐级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