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构成;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国有公司、企业以获取财产上的最大利益为其目标,以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从事民事活动,向投资者(即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朋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工作人员,不仅仅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泛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是一种背信经营的行为,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故意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L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