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房产证上登记为子女名字,由父母全款购买,被视为个人财产。若房产证上登记为另一方名字,需证明是父母赠予的礼物,方可视为共同夫妻财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对于公婆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分割。对于财产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需准备充分证据。 法律分析 一、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怎么判? 1、如果结婚以后是由一方的父母全款将房子买下来,而且房产证上面登记的名字是自己的子女,这个只能够作为父母给子女赠送的礼物,所以这个房子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离婚时候的分割。 2、如果结婚以后有一方的父母出钱买的房子,但是房产证上面却写的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是自己的父母赠送给自己的礼物,不然的话在分割房产的时候认定为共同夫妻财产来处理。 3、结婚以后是由双方的父母共同出钱来买房子,房产登记的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就要按照双方各自出资份额来划分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房子上面,要考虑双方父母各出多少钱,按照比例来进行分割。 4、结婚以后双方父母出钱买房,房产登记在两个人的名字下面,这个应该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除另有约定之外。 二、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怎么处理? 1、如果房子是公婆名下的,当然就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不可以进行分割。 2、虽然说普遍现象是由公婆出钱买婚房,但他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夫妻的关系。所以房子只要是挂的公婆的名字就属于他们的财产,而并非小俩口本身的。 3、如果是公婆出钱买的房子,但是写的子女的名字,则需要提供出钱的证明,并且是有目的的赠与夫妻俩的行为,这样就有很大的可能性将房子收回。 子女为父母房产出资不是对父母的赠与,如果走上法庭,丈夫为公婆的房子还按揭,法官一般会视为夫妻双方对公婆房产的投资。在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补偿按揭款以及房屋溢价款的一半给当事人。 针对于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时的财产争议,首先需要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不进行接受进行协商的话,则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相应的问题。但在进行起诉时要明确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才能够对自己的判决有利。否则判决的结果不一定会得到满意。 结语 离婚时,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房产是父母赠予子女的礼物,且房产证上登记子女名字,则被认定为个人财产。若房产证上写的是另一方名字,需提供证据证明是父母赠予的礼物。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比例划分所有权。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若房产归公婆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解决争议较佳,如需诉讼,须准备充分证据以获得满意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