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发商延期交房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这种情况下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更多具体内容,下面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延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日期到来时,开发商未能完工并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种是房屋实际并未完工,未达到入住条件,开发商为按合同日期办理入住,也通知购房者入住。 一般而言,针对第一种情况直接约定逾期交付期间的违约金即可,但为防止出现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为入住条件发生争议,开发商拖延不解决,买方又未能按时办理入住,导致更多的纠纷,因此,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向买方交付房屋即通知买方入住时,应达到双方约定的基本入住条件,首先,由开发商向买方交付《 建设工程质量 合格证书》、《房屋 质量保证书 》、《房屋使用说明书》;其次,开发商承诺通水、电、气的,应全部开通,提供的房屋装修标准也应按合同约定达标;否则,视为未达到入住条件,入住日期按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顺延,该期限内卖方应达到入住条件; (2)开发商行为已构成逾期交房的,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如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直到卖方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如3-6个月),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除应向买方退还房价款本息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