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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释义
    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条件有: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其商标核准注册日期必须先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日期。2、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法定期限为5年,申请人必须自被争议的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3、争议中的两个注册商标,即被争议商标和提出争议所依据的商标须具有利害关系。4、申请争议裁定的事实与理由,不得与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前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理由相同。5、申请争议裁定的对象必须是注册不满1年的商标,而且有争议的两个商标必须涉及相同或似的商标。如果申请争议裁定的商标已注册1年以上,或虽属注册1年以内的新商标,但不晨被核定的同类商品或相近似商品上,都不属于申请争议裁定的范围,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那么,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的期限包括哪三种情况?
    其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使用标志”或“禁止注册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且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期限不受限制。其二,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者涉及其他商标权益——包括与地理标志有关的权益,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申请。其三,以复制、翻译、模仿的手段恶意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上述问题的回答,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不在此限。扩展资料对于注册商标的争议,在2001年10月27日之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一旦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即使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也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当事人未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将产生法律效力。关于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期限,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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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2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