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台胞居住证的办理地点是: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派出所。一般在中国内地居住半年及以上时间的台湾居民,且有稳定工作、地址或者在内地上学,都可以申领居住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过五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 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