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原始证据有什么 |
释义 | 刑事案件原始证据有现场留下的物质与痕迹,如现场发现的指纹;与案情有关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如合同书原件;直接感知案情的人,如目击证人。原始证据,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一、持证人有年龄限制吗? 在我国,证人没有年龄限制。只要证人的年龄、智力和认识水平能支持他的证言内容就可以。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此,除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不能作证的以外,只要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都可以作为证人,包括未成年人。 二、如何处理侵权事故? 发生侵权事故,除了第一时间自救或者寻求帮助和叫救护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拍照摄像记录事故现场,还有就是记得报警,因为警察接警后到现场后的形成的材料,如询问笔录、接处警笔录等这些在民事证据种类中属于公文书证,又如警察调取的监控录像、现场拍摄件等这些在民事证据分类中属于原始证据,证明力较强易被法院采信,这些在今后协商不成对簿公堂时都将成为对您非常有用的证据材料,可以帮助法官查明案情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保障法院作出公正裁判。 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笔迹怎么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笔迹鉴定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二)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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