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是否有抚养18周岁子女的义务? |
释义 | 父母对18岁以上、身体健康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除非子女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自给自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但不包括个人消费和商业保险费用。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购买电子产品、旅游等费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残疾或尚在读书无经济收入,父母有继续抚养的义务。成年且结束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不能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除非父母自愿支付。 法律分析 没有,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但要是子女成年之后有特殊情况,而此时父母又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父母还是要继续抚养的。这些特殊情况就包括子女属于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尚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的。 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抚养义务一般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除非孩子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否则父母对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抚养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并不包括一些非必要的开支,如购买电脑手机、旅游费用或商业保险费用等。对于身体健康、智力正常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年满18周岁的子女,即使仍在接受大学教育,父母也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属于残疾人或尚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等。父母可以自愿给付抚养费,子女也可以接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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