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人债务会产生哪些效力 |
释义 | 夫妻内部约定一方个人债务的,需要在债权人明知的情况下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才对债权人有效。不然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只能内部有效,外部连带,共同承担之后可在内部追偿。 一、夫妻共同欠账可以让一个人还吗? 夫妻欠账的,可以让一个人来还。离婚时,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的,应当对债务作出处理,双方应当对债务达成清偿协议,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全部的债务,但是,这个协议只在内部发生效力,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方当事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利依据协议的内容,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二、丈夫的借条上没有妻子的签字有效吗 丈夫的借条上没有妻子的签字有效。丈夫的借条上有丈夫的签字,且借条具备生效要件的,就属于有效的借条。即使是夫妻共同债务,也不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只要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就不能被认定为丈夫个人的债务。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双方内部有约定由丈夫个人偿还的,也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三、离婚时要怎样处理债务 离婚时处理债务: 1、人民法院不支持处理婚前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配偶只在其财产或受益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更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 2、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欠债。债权人以个人名义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债务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第三方可以证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各自的约定; 3、离婚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的共同债务;生存的一方或离婚后的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无论财产是否分割。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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