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承担。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申请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交通事故索赔应注意保险索赔程序,包括报案、定损、修理等。赔付规定根据保险金额和实际价值确定。赔付时间为修复或处理结案后三个月内。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鉴定人先垫付,有责任方最后承担。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索赔 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 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二)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费用支付问题,一般情况下,鉴定人会先垫付费用,最后由责任方承担。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申请做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交通事故索赔的程序需要妥善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车辆定损并通知车主到指定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赔付金额的确定将依法进行,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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