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押合同通常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成立。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生效并不意味着质权已经设立,质权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 法律分析 质押合同一般在当事人签署、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依法成立的质押合同应具备法律效力,但质押合同生效后并不代表质权已设立,质权是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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