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补充性,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 (二)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