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法律依据:《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第五条 选址卫生要求 (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 (二)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三)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