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离婚期间所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
    我的朋友小王因与丈夫感情不合正在闹离婚,其丈夫同意离婚,但两人对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准备开庭时,小王的父母因车祸不幸同时去世(小王是独生女),留下存款3万元及三室一厅住房一套由小王继承。小王的丈夫向法院提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共同财产,小王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涉及到她和丈夫共同使用的部分。请问,父母在离婚判决作出之前去世,继承的遗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
    可以直接告诉你,你朋友小王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从所谈的情况看,朋友小王的父母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们去世时小王和她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她和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小王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