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案件是否能够调解? |
释义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调解制度:一审案件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二审案件因涉及上诉权维护,调解不成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处理,责任在法院者发回重审,责任在当事人者告知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适用调解的制度,在案件没宣判前,都可以进行调解,无论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但不同于对一审案件的调解。一审案件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但二审程序中,因为涉及当事人上诉权的维护问题,因此,调解不成的,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即责任在人民法院的,发回重审;而责任在当事人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拓展延伸 调解解决上诉案件的可行性研究 调解解决上诉案件的可行性研究是为了探讨在上诉案件中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的可行性。通过对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可以评估调解是否能够达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和争议解决的效率最优化的目标。调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法院的负担,缩短案件审理时间,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并能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和和解。然而,调解也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如当事人的不合作、权益保护的问题等。因此,需要充分考虑上诉案件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确保调解方案的可行性和公正性,以达到有效解决争议的目的。 结语 通过调解解决上诉案件可行性的研究,可以评估调解是否能够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最大利益和争议解决的最优效果。调解不仅能减轻法院负担、缩短审理时间,还能降低当事人成本,促进合作和和解。然而,调解也存在限制和风险。因此,在考虑上诉案件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的基础上,确保调解方案的可行性和公正性,以达到有效解决争议的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主持调解以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对调解过程以及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