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为借款人成功贷款做担保的,因为自己的担保义务,在借款人不能及时还上的时候,就需要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实践中,在借款人逾期不还银行的贷款的时候,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要按照实际情况。 担保人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得看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1、一般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还没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那就对银行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但是实际中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就不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了: (1)借款人住所变更,致使银行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担保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银行借款人贷多少钱,什么时候还款,担保人是跟借款人相同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银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就要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要是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么在银行贷款借款人逾期不还的时候,银行可以要求你这个担保人还款,此时你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是,这样并不是意味着你不能拿回自己的钱了,你在责任范围内清偿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最后,借款人逾期不还借款,在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之后,找借款人索赔被拒绝的,数额较大的,建议可以及时委托个专业律师诉讼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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