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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情形包括什么
释义
    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有以下情形: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配合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逾期办理贷款手续、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或拒绝履行合同;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
    6、买方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卖方拒绝退还定金。买方因限购政策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归责于双方,那是政府调控的行政行为,本着无过错原则,卖方退还买方定金是应该和必须的;
    7、因当地的限购政策解除合同中介费拒不退还。在履行过程中因政府限购政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各方均无过错,中介所收取的中介佣金应当予以退还。但中介可以要求买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合理费用;
    8、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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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