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3、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举措作业。4、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5、必须制定应急举措,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在内的1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培握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