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 |
释义 | 征收土地出于的公共利益包括: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城市房屋怎么才算是依法拆迁 城市房屋判断是依法拆迁如下: 1、征收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2、房屋征收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3、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旧城改造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4、征收行为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5、征收活动充分保护了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工程建设项目哪些需要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以下这些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什么样的情形下可以征收房屋 以下六种情况下,市级政府与县级政府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分别为: 1、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时; 2、国防与外交需要时; 3、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时; 4、政府实施的旧城区改建需求时; 5、政府实施安居工程建设时; 6、法律或者行政规定的其他需要时。为了保证国家发展,有以上情形时,政府会进行征收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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