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含义如下:债权人没有直接控制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只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债务人必须自由控制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不当,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造成债权无法实现的危险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债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