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女方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标准如下: 1、在确定关系时,可以收集同居期间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证人的证言,证明同居关系的存在; 2、但确定血缘关系最直接、最准确的证据是亲子鉴定、在法庭上,如果对方承认与孩子的关系,原告不再需要证明对方与孩子的父母和孩子的关系; 3、被告不承认的,可以当庭要求亲子鉴定。如果被告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4、如果对方主张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主张成立,判决女方为被告支付抚养费; 5、如果女方已经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如果是银行划款,划款文件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