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尽什么主要义务 1、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尽以下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进行投资的义务; (2)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的义务; (3)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的义务; (4)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义务的分类有哪些 1、主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是指直接影响合同类型的必备义务; 2、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不具有独立意义,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的义务; 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