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可备条款具体包括: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第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第三、劳动合同期限。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劳动报酬。第七、社会保险。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