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员工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
释义
    法律分析: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伤亡的,不受交通事故责任限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前述两种情形都属于工伤,但需要鉴别和区分适用条件。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伤害,不论员工是否有责任都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出差期间本身属于工作场所的延伸,即由原来单位的工作场所延伸为出差地工作,该外出的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因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当然属于工伤。员工如被判处交通肇事罪,因员工为非故意犯罪,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员工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自杀等情形的,仍应认定为工伤。,只要不是故意犯罪等法律排除情形的都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8:09:34